布袋除塵器工作原理及操作規程
一、工段任務含塵氣體進入布袋除塵器,顆粒大、比重大的粉塵,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來,落入灰斗,含有較細小粉塵的氣體在導流板的作用下通過濾袋,粉塵被阻留,從而達到凈化煙氣的目的,凈化后煙氣的含塵濃度≤50mg/m3。達到環保要求。二、工作原理低壓脈沖袋式除塵器的氣體凈化方式為外濾式,含塵氣體由導流管進入各單元過濾室,由于設計中濾袋底離進風口上口垂直距離有足夠、合理的氣流通過適當導流和自然流向分布,達到整個過濾空氣分布均勻,含塵氣體中的顆粒粉塵通過自然沉降分離后直接落入灰斗,其余粉塵在導流系統的引導下,隨氣流進入中箱體過濾區,吸附在濾袋外表面。過濾后的潔凈氣體透過濾袋經上箱體、排風管排出。濾袋采用壓縮空氣進行噴吹清灰,清灰機構由氣包、噴吹管和電磁脈沖控制閥等組成。過濾每排濾袋出口頂部裝配有一根噴吹管,噴吹管下側正對濾袋中心設有噴吹口,每根噴吹管上均設有一個脈沖閥并與壓縮空氣氣包相通。清灰時,電磁閥打開脈沖閥,壓縮空氣經噴由清灰控制裝置(差壓或定時、手動控制)按設定程序打開電磁脈沖噴吹,壓縮氣體以極短促的時間按次序通過各個脈沖閥經噴吹管上的噴嘴誘導數倍于噴射氣量的空氣進入濾袋,形成空氣波,使濾袋由袋口底部產生急劇的膨脹和沖擊振動,造成很強的清灰作用,抖落濾袋上的粉塵。三、工藝指標:吹灰氣體壓力≥0.3mpa煙氣出口含塵濃度≤50mg/m3循環時間60~120min煙氣溫度 120~160℃運行阻力≤1200pa電機電流煙氣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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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塵器安裝施工說明] 布袋除塵器
土建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大平面基礎要求整體水平,誤差:±10mm,若超出誤差,則應進行處理,并校平。除塵器下部不應有積水現象。二、設備安裝
按設備平面布置圖(或按現場狀況)吊裝就位。吊裝時必須在吊鉤處著力,各箱體水平吊裝就位,為保證安全,吊裝時嚴格遵守有關起重安全規定,嚴禁偏斜、斜吊。
吊裝工具:汽車吊(起吊能力根據現場實際位置情況定)、索具等。校準檢具:透明水平管、水平尺、線錘等。三、電氣設備安裝
1、控制柜安裝在通風的,背面、側面離障礙≥600mm,方便維修。柜底部應做槽鋼支架,并用底腳螺栓固定,控制柜固定在支架上。
2、安裝時應根據設計要求的“電氣原理圖”、脈沖電磁閥使用說明書中接線原理圖來接線。
3、所有控制線路、動力線路的安裝應嚴格遵守以下標準(但不限于這些標準):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及驗收規程》(GBJ232—8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50150—91)《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8—9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1—9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程》(GB50254—96)
LXPMGS型離線清灰低壓脈沖袋式除塵器工作原理
LXPMGS型離線清灰低壓脈沖袋式除塵器的氣體凈化方式為外濾式,含塵氣體由導流管進入各單元過濾室,由于設計中袋底離進風口上口垂直距離有足夠、合理的凈空,氣流通過適當導流和自然流向分布,達到整個過濾氣流分布均勻含塵氣體中的顆粒粉塵通過自然沉降分離后直接落入灰斗、其余粉塵在導流系統的引導下,隨氣流進入中箱體過濾區,吸附在濾袋外表面。過濾后的潔凈氣體透過濾袋經上箱體、排風管排出。
濾袋采用壓縮空氣進行噴吹清灰,清灰機構由氣包、噴吹管和電磁脈沖控制閥等組成。過濾每排濾袋出口頂部裝配有一根噴吹管,噴吹管下側正對濾袋中心設有噴吹口,每根噴吹管上均設有一個脈沖閥并與壓縮空氣氣包相通。清灰時,電磁閥打開脈沖閥,壓縮空氣經噴口噴向濾袋,與其引射的周圍氣體一起射入濾袋內部,引發濾袋全面抖動并形成由里向外的反吹氣流作用,清除附著在濾袋外表面的粉塵,達到清灰的目的。
隨著過濾工況的進行,當濾袋表面積塵達到一定量時,由清灰控制裝置(差壓或定時、手動控制)按設定程序打開電磁脈沖閥噴吹,壓縮氣體以極短促的時間順序通過各個脈沖閥經噴吹管上的噴咀誘導數倍于噴射氣量的空氣進入濾袋形成空氣波,使濾袋由袋口底部產生急劇的膨脹和沖擊振動,造成很強的清灰作用,抖落濾袋上的粉塵。
除塵器投運前進行預噴涂以保護濾袋;陽極爐點爐投油及煙溫異常時啟動旁路保護系統。
落入灰斗中的粉塵經由卸灰閥排出后,利用輸灰設施集中送出。除塵器具有在線、離線二狀態清灰功能和離線檢修功能。除塵器設置設置溫度、差壓等在線監測裝置。
除塵器的控制(包括清灰控制等)采用PLC控制。整套除塵系統的控制實行自動化無人值守控制,并可向工廠大系統反饋信息、接受工廠大系統遠程控制。
所有的檢修維護工作在除塵器凈氣室及機外執行,無須進入除塵器內部。
三、陽極爐除塵設備主要技術參數
7.2、陽極爐爐門口逸出煙氣除塵系統技術參數
9.2、陽極爐爐門口逸出煙氣除塵器主要配置
業主必須配制專職人與專職電工每班二名、進行日常維護。做好交接班記錄 1、待機、維護、檢修
合上電控柜電源總開關,打開各電源開關,電源指示燈亮。此時,設備處于待機狀態。
把手柄撥在手動位置、控制每個電器元件的開或閉,由二個人操作、一個人手動控制每個電器元件的開或閉、另一個人進行對每個電器元件的開或閉檢驗、是否正確靈敏、如有失靈極時檢修。
除塵器在烘爐狀態時,由于應急排放閥在重力作用下,自由的處于開啟狀態下,因此不需開啟電源。(此時煙氣不經過布袋,只通過除塵器內應急煙道排入煙囪)
當烘爐需要管道通風時,開啟電控柜電源,手柄應撥在手動位,壓縮空氣機停止狀態,然后開啟陽極爐除塵器風機按鈕。不使用時,關閉風機電源和總電源。
開啟電控柜電源;手柄應撥在手動位;壓縮空氣機開啟;
貯氣罐減壓閥后表壓0.4MPA,已調整;空氣管路表壓0.5MPA,已調整;
壓縮空氣三聯件油杯加注VGBC32潤滑油;開啟應急排放閥按鈕;開啟風機按鈕;調節風機風閥;
檢查溫度表值(陽極爐除塵器表值應小于170℃,陽極爐爐門口逸出煙氣除塵器表值應小于125℃。如超過此溫度,自動運行時將自動跳應急排放)
當陽極爐爐溫穩定后,將手柄撥在自動位置。PLC度控制儀按預先設定程預全自動控制正常脈沖運行(脈沖間隔可調,暫定2小時)。
系統開機4—8小時,根據粉塵濃度,定期每班卸灰(卸灰時,逐一手動開
啟卸灰閥及其對應的倉壁振動器)。
關閉風機,將手柄撥在手動位置,關閉電控柜內電源總開關。 5、長時間停機關機
設備長時間停機,關閉電源前應清會灰一次,排空灰斗內積灰。
壓縮空氣壓力大于0.5~0.7Mpa,空氣壓縮機應經常排污;
壓縮空氣管路中的三聯件油杯內定期加VGBC32潤滑油,及時排污或清洗。 2、離心風機潤滑
定期加20#機械油(見風機規程)。 3、設備管理
設備故障后,應及時通知專業電工、機修工修理。
操作工應積極做好清潔衛生工作,對設備勤擦洗、撣灰,注意電器設備不能用水沖洗,以免漏電、觸電。
4、開車前的準備工作檢查與調整。
首先檢查壓縮空氣壓力是否正常。
檢查電器供電是否正常、三相電壓是否平衡。電器控制等儀表是否正常。風機皮帶松緊度是否需要調整。
手轉動風機皮帶風機葉輪是否有卡滯現象。電控氣動閥是否正常工作。一切正常后開車運轉。 5、設備備品備件
設備正常運行一端時間后,供應部應采購部份備品備件,以供維修更換。主要有:脈沖電磁閥線圈10只;氣缸電磁閥線圈5只;布袋若干。
二班或三班制運行時:應作好交按班手續、每臺除塵設備作好時間記錄與
再生工況的溫度記錄、卸灰記錄等。
設備運行時,必須做到每班檢查,時維護。在運行中如有異常、立即取采排除。
設備內、外表面根據腐蝕情況進行油漆防腐處理。管、閥件損壞應及時修理,必要時及時更換。 2、電器控制儀器、儀表的維修及保養計量儀器、儀表應每年由計量部門校準。 3、風機的維護和操作
為了避免由于維護、操作不當而引起人為事故,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在風機的維護和操作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經常注意風機的運轉情況,各部位是否都處于良好狀態、電器原件、儀表、控制線等)如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排除。
(2)、風機運轉過程中,軸承溫升不得高于40℃,表溫不得高于80℃,并定期采用溫度計檢查油標的準確。
(3)、在開、停車及運轉中,發現不正常現象應立即進行檢查,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對風機的修理不允許在運行中進行。
(4)、定期消除風機內部后積灰、污垢、積水等雜質防止銹蝕,每次撿修后更換一次潤滑油,正常情況下每6個月換一次潤滑油。
(5)、在風機發生下列現象時,要緊急停車,并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以確保安運轉。
A、在風機有劇烈的噪音、振動碰擊等不正常現象時。
B、發現軸承有劇烈的振動,軸承溫度劇列上升等不正常現象時。 C、發現電動機電流過大或溫度過高等不正常現象時。
(6)、電動機應水平安裝在滑座上,電動機的找正找平應以裝好的風機為準。當用三角皮帶傳動時,電動機可在滑軌上進行調整,滑軌的位置應保證風機和電動機的兩軸中心線互相平行,螺栓必須采用平墊與制退墊片緊固。
(7)、用三角皮帶傳動的通風機和電動機兩軸的中心線間距和皮帶的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皮帶時,應使電動機軸和風機軸的中心線平行,皮帶力的拉緊、應適當,一般用手敲打已裝好的皮帶中間,稍有彈跳為準。
燒結操作規程
1.1為貫徹安全生產方針,防止燒結球團生產事故,保障職工的安全和,促進燒結球團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規程。
1.2本規程適用于燒結球團廠(車間、下同)的設計、施工安裝、生產、維修和管理。
1.3新建、改擴建或技術改造工程,其安全防護裝置勞動保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1.4現有企業的所有設施,不符合本規程要求者,應在技術改造或大、中修時予以解決。在問題解決以前,應采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
1.5廠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體制。
廠長、車間主任、工(段)長和班組長,分別對本廠、本車間、本工段和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人和業務部門對共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和勞動衛生負責。
1.6廠必須認真執行安全大檢查制度,對查出的問題應責成有關部門(或人員)及時解決。1.7對新入廠的職工的代培實習人員,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方準工作;調換工種的人員,應進行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特殊工種的人員應進行專業技術基礎知識的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準上崗操作。
1.8對違反本規程而造成事故的有關人員,應視其情節的嚴重程度,分別予批評教育、經濟制裁、行政處分直追究法律責任。
2.1廠址選擇,必須防止洪水、海潮、颶風等危害;避開斷層、流砂層、淤泥滑、天然溶洞等不良地質地段,主要廠房及煙囪,應有良好的工程地質條件。否則,應采取措施,達到要求后方可建廠。
2.2新建的燒結球團廠,應位于居民區及工業場區常年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廠區邊緣居民區的距離應大于100m。
2.3燒結室和球團焙燒室的主廠房的配置,應與季節盛行風向相垂直。廠區辦公、生活設施應設在燒結機或球團焙燒機(窯)季節盛行風向上風側100m以外。
2.4燒結機、單輥破碎機、熱篩和球團焙燒的尾部位設有起重設施和檢修用的運輸通道。
2.5采用熱振篩的機尾返礦站和環冷機、帶冷機的尾部均應設在+/-0.0平面以上。
2.6皮帶運輸機通廊凈空高度,一般不應小于2.2m,熱返礦通廊凈空高度一般不應小于2.6m;通廊傾斜度為8~12度時,檢修道及人行道均應設防滑條,超過12度時,應設踏步。
GB4053.1—83《固定式鋼直梯》車間主要危險源或危險場所,應設有“禁止接近”、“禁止通行”或其他安全標志。安全色和安全標志應分別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3《安全標志》的規定。
3.1.2直梯、斜梯、防護欄桿和平臺,應分別符合GB4053.1—83《固定式鋼直梯》、GB4053.2—83《固定式鋼斜梯》、GB4053.3—83《固定式工業防護欄桿》和GB4053.4—3.1.3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得位于吊車運行頻繁的地段或靠近鐵道。否則,應設置安全防護裝置。
3.1.4皮帶機、鏈板機需要跨越的部位應設置過橋,燒結面積50平方米以上的燒結機應設置中間過橋。
3.1.5水封槽上和水溝上應設安全篦條或蓋板。
3.1.6設備裸露的運轉部分,應設有防護罩、防護欄桿或防護擋板。
3.1.7吊裝孔必須設置防護蓋板或欄桿,并應設警告標志。
3.1.8行車及布料小車等在軌道上行走的設備,兩端應設有緩沖器和清軌器,軌道兩端應設置電氣限位器和機械安全擋。
3.1.9廠房內、轉運站、皮帶運輸機通廊,均應設有灑水清掃或沖洗地坪和汗水處理等設施。排水溝、池應設有蓋板,砂泵坑四周應設置安全欄桿。
3.1.10應建立操作牌、工作票制度,以及停送電和安全操作確認制度。
3.1.11應建立嚴格的設備使用、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
3.1.12設備檢修或技術改造,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多單位、多工種在同一現施工時,應建立現場指揮機構,協調作業。
3.2.1廠、車間、主要操作室和崗位之間,應設有上下相互聯系的或對講機。高處作業和噪聲超過85dB(A)的作業環境,應采用對講機。
3.2.2生產中應采用下列信號及安全防護設施:
a.煤氣、空氣壓降報警和指示信號(音響及色燈),煤氣管道壓力自動調節和煤氣緊急自動切斷裝置;
b.空氣冷卻器和水冷裝置的水壓降信號,油冷卻器油壓降信號,稀油潤滑系統的油壓降信號;
c.抽風機軸承、電機的溫升信號,球磨機、捧磨機軸承溫升信號;
e.單機遠動的設備和聯鎖鎖系統的設備,應設置預告和啟動信號。
3.2.3主抽風機室應設有監測煙氣泄漏、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及其濃度的信號報警裝置。煤氣加壓站和煤氣區域的崗位,應設置監測煤氣泄漏的顯示和報警裝置。
3.2.4在有粉塵、潮濕或有腐蝕氣體的環境下工作的儀表,應選用密閉式或防護型的,并安裝在儀表柜(箱)內。
3.2.5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必須選用防爆或隔離火花的保安型儀表。
3.2.6測量潮濕氣體的導壓管、蝶閥以及低溫易凝介質的管路,應采取保溫或伴熱措施。
3.2.7對粘稠介質、含固體物介質、腐蝕介質或在環境溫度下可能汽化、冷凝、結晶、沉淀的介質,應采用隔離式的測量儀表。
3.2.8儀表系統的接地(包括保護接地、工作接地、屏蔽接地以及保安儀表接地等)應符合合有關規定。
3.3.1應設有完整的消防水管路系統,確保消防供水。
3.3.2主要的火災危險場所,應設有與消防站直通的報警信號或。
3.3.3廠房建筑的防火要求,必須符合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生產的火災危險分類應符合表1的規定。
3.3.4各類建構筑物所配置小型滅火裝置的數量,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各類建構筑物配置小型滅火裝置的數量
注:建筑的面積,乘以表中的系數,結果如為小數,則四舍五入取整數。
3.3.5配電室、電纜室(電纜垂直通道),油庫和磨煤室,應設有煙火災自動報警器、監視裝置及滅火裝置,火災報警系統宜與強制通風系統聯鎖;應采取防火墻、防火門間隔和遇火能自動封閉的電纜穿線孔等建筑措施。新建、改擴建的大型燒結球團廠的主控室,應設有集中監視和顯示火警的裝置。
3.3.6機頭電除塵器應設有防火防爆裝置。
3.3.7煤氣加壓站、油泵室、油罐區、磨煤室及煤粉罐區周圍10m以內,嚴禁明火。在上述地點動火,必須征得安全保衛部門同意,并采取有效折防護措施。
3.4.1廠內各種氣體管道應架空敷設。易揮發介質的管道及絕緣電纜,不得架設在熱力管道之上。
3.4.2各燃氣管道在廠入口處,應設總管切斷閥。燃氣管道禁止與電纜同溝敷設,并應進行強度試驗及氣密試驗。
3.4.3應有蒸汽或氮氣吹掃燃氣的設施,各吹掃管道上,必須設防止氣體串通的裝置。
3.4.4廠內使用表壓超過100000Pa10的油、水、煤氣、蒸汽、空氣和其它氣體的設備和管道系統,應安裝壓力、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并應采用不同顏色的標志,以區別各種閥門處于開或閉的狀態。
3.4.5管道的涂色,應符合GB7231—87《工業管路的基本識別色和識別符號》的規定。
3.4.6使用煤氣,應根據生產工藝和安全要求,制定高、低壓煤氣報警限量標準。
3.4.7煤氣管道應設有大于煤氣大壓力的水封和閘閥;蒸汽、氮氣閘閥前應設放散閥,防止煤氣反竄。
3.4.8煤氣設備的修和動火、煤氣點火和停火、煤氣事故處理和新工程投產驗收,必須執行GB62222—86《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
3.4.9廠內供水應有事故的供水設施。
3.4.10水冷系統應按規定要求試壓合格,方可使用。水冷系統應設流量和水壓監控裝置,使用水壓不得低于100000Pa,出口水溫應低于50℃。
3.4.11低氣溫在0℃以下場所,對間斷供水的部件必須采取保溫措施。
c.停機或遇大風緊急情況時使用的夾軌裝置;
e.升降、回轉、行走的限位裝置和清軌器;
f.行走機械的主電源,采用電纜供電時應設電纜卷筒;采用滑線供電時,應設接地良好的裸線防護網,并懸掛明顯的警告牌或信號燈。
4.2原料場卸車設施的中和混勻設施的檢修,應遵守下列規定:
a.檢修作業區域應設明顯的標志和燈光信號;
b.檢修作業區上空有高壓線路時,必須架設防護網;
c.檢修期間,相關的鐵道應設明顯的標志和燈光信號,有關道岔應鎖閉并設置路擋。
4.3堆取料機和抓斗吊車的走行軌道,兩端必須設有極限開關和安全裝置時,其下沿距料面的高度不應小于5m。
a.堆料高度應保證抓斗吊車有足夠的安全運行空間,抓斗處于上限位置時,其下沿距料面的高度不應小于0.5m;
c.容易觸及和移動式卸料漏礦車的裸露電源線或滑線,應設防護網,上下漏礦車處必須懸掛警告牌或信號燈。
4.5運轉中的破碎、篩分設備,禁止打開檢查門和孔;檢查和處理故障,必須停機關并切斷電源和事故開關。
4.5運轉中的破碎、篩分設備,禁止打開檢查門和孔;檢查和處理故障,必須停機并切斷電源和事故開關。
4.6氣力輸送系統中的貯氣包、吹灰機或罐車,均應設有安全閥、減壓閥和壓力表,其設計、制造和使用應符合合現行壓力容器的有關規定。
4.7氣力輸送或罐車送達的終點礦槽應予密閉,其上部應設置余壓消降裝置和除塵設施。
4.8檢修吹灰機和罐車的罐體,以及打開罐體裝料孔,必須預先打卸壓閥。
5.1配料礦槽上部移動式漏礦車的走行區域,嚴禁人員行走,其篦板應保持完整。
5.2粉料、濕料礦槽傾角不應小于65度,塊礦礦槽不應小于50度。采用抓斗上料的礦槽,上部應設篦板。
5.3礦槽出現棚料時,在采取護措施之前,嚴禁進入礦槽處理。
5.4配料圓盤應與配料皮帶輸送機聯鎖。
5.5嚴禁潮料和生料進入熱返礦槽。
5.6進入圓筒混合機檢修和清理,應事先切斷電源,采取防止筒體轉動的措施,并設專人監護。
6.1新建、改擴建燒結機和圓輥人料機和反射板,應設有機械清理裝置。
b.應設置空氣、煤氣比例調節裝置和煤氣低壓自動切斷裝置;
c.燒咀的空氣支管應采取防爆措施。
a.事先切斷煤氣,打開放散閥,用蒸汽或氮氣吹掃殘余煤氣。
b.取空氣試樣作一氧化碳和揮發物分析,一氧化碳高容許濃度與容許作業時間應符合表3的規定:
注:反復作業時,兩次作業之間須間隔兩小時以上。
c.檢修人員不應少于兩人,并設專人監護。
6.4燒結機點火之前,應進行煤氣引爆試驗;在燒結機燃燒器的燒咀前面,應安裝煤氣緊急事故切斷閥。
6.5燒結平臺上嚴禁亂堆亂放雜物和備品備件,每個燒結廠房燒結平臺上存放的備用臺車,不得超過5臺,載入電梯不得用作檢修起重工具。
6.6在臺車運轉過程中,嚴禁進入彎道和機架內檢查。檢查時應索取操作牌,停機、切斷電源,掛上“嚴禁啟動”標志牌,并設專人監護。
6.7更換臺車必須采用專用吊具,并有專人指揮,更換欄板,添補爐篦條作業,必須停機進行。
6.8應設有自動清理臺車篦條粘礦的機械裝置。
6.9主抽風機室高壓帶電體的周圍應設圍欄,地面敷設絕緣墊板。
6.10主抽風機操作室應與風機房隔離,并采取隔音和調溫措施;風機及管道接頭處應保持嚴密,防止漏氣。
6.11進入大煙道之前,應切斷點火器的煤氣,關閉各風箱調節閥,斷開抽風機的電源。進入大煙道檢查或檢修時,應在人孔處設專人監護,確認無人后,方可封閉各部入孔。
6.12進入單輥破碎機、熱篩,帶冷機和環冷機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設專人監護。
7.1進入磨機檢修時,必須與上下崗位聯系好,停電并掛上“禁止啟動”的標志牌,設專人監護。
7.2重油的貯存與輸送就符合下列要求:
a.油罐周圍應設防火圍墻或鐵絲網,并應定期檢查和維修;
b.油泵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d.管內油速不得超過4m/s,油管應采取伴熱和保護措施;
e.吹洗油管路時,必須關閉各計示儀表通路及油泵兩端的閥門;
f.油罐內油位不得低于加熱器頂面的高度;
g.加熱用的蒸汽應使用飽和蒸汽,不得使用過熱蒸汽。
7.3煤粉制備與輸送應遵守下列規定:
b.磨煤室周圍應留有消防車通道;
c.煤粉罐及輸送煤粉的管道,應有供應壓縮空氣的旁路設施,并應有泄爆孔,泄爆孔的朝向,應考慮泄爆時不致危及人員和設備;
d.貯煤罐停止吹煤時,煤在罐內貯存的時間:煙煤不得超過5h,其它煤種不得超8h,罐體結構就能保證煤粉從罐內完全自動流出;
e.當控制噴吹煤僂的閥門或儀表失靈時,應能自動停止向球團焙燒爐內噴吹煤粉并報警;
f.煤粉燃燒器和煤粉輸送管道之間,應用壓縮空氣吹掃管道;停止噴吹煙煤時,應用氮氣吹掃;
g.煤粉管道停止噴吹煤粉時,應用壓縮空氣吹掃管道;停止噴吹煙煤時,應用氮氣吹掃;
h.磨煤機出口的煤粉溫度低于80℃貯煤罐、布袋降塵器中的煤塵,溫度應低于70℃,并應應有溫度記錄和超溫、超壓警報裝置;
i.檢查煤粉噴吹設備時,應使用銅質工具。
7.4豎爐點火時,爐料應在噴火口下緣,嚴禁突然送入高壓煤氣。
7.5在豎爐爐口捅料或更換爐篦,必須停爐操作。
7.6豎爐應設有雙安全通道,通道傾斜度不得超過45度。新建、改擴建的豎爐應設升降機。7.7進入干燥爐作業,必須預先切斷煤氣,并趕凈爐膛內殘存的煤氣。
7.8回轉一窯一旦出現裂縫、紅窯,應立即停火。在回轉窯全部冷卻之前,應繼續保持慢轉,停爐時,應將結圈和窯皮燒掉。
7.9拆除回轉窯內的耐火磚和清除窯皮時,應采取防窯倒轉的安全措施,并設專人監護。
8.1應嚴格執行有關電氣安全的規定,并參照水電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所在地區安全用電的規定執行。
8.2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氣體、粉塵等的場所,應采用封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作業場所,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8.3電氣設備(特別是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和是線的金屬保護管,應有良好的保護接零(或接地)裝置。
8.4燒結機廠房、煙囪、豎爐等,應設有避雷裝置,雙煙道囪底部應設隔墻,防止竄煙。
8.5重油、煤粉等的金屬罐區,應采取防靜電措施。
8.6禁止帶電作業。特殊情況下不能停電作業時,應按有關帶電作業的安全規定執行。
8.7廠房自然采光和照明,應能確保作業人員工作和行走的安全。
8.8設置一般事故照明的工作場所,應符合表4的規定。
8.9車間工作場所照明器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a.在有腐蝕氣體、蒸汽或特別潮濕的場所,應采用封閉式燈具或防水燈具;
b.在易受機械損傷和振動較大的場所,燈具應加保護網和采取振措施;
c.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采用防爆型燈具。
8.10需要使用行燈照的場所,行燈電壓一般不得超過36V,在潮濕的地點和金屬容器內,不得超過12V。
9.1起重機械的使用、維修和管理,應遵守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032──85《起重吊運指揮信號》的規定。
9.2起重機械應標明起重噸位,必須裝設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和啟動、事故、超載的信號裝置。
9.3嚴禁吊物從人員或重要設備上空通過,運行中的吊物距障礙物應在0.5m以上。
9.4起重用鋼絲繩的安全系數,應符合表5的規定。
9.5拆裝吊運備件時,嚴禁在屋面開洞或利用桁架、橫梁懸掛起重設施。嚴禁用煤氣、蒸汽、水管等管道作起設備的支架。
9.6廠內運輸應遵守GB4387──84《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
9.7鐵道運輸車輛進入卸料作業區域和廠房時,應有燈光信號及警告標志,車速不得超過5Km/h。
9.8皮帶運輸機應設有皮帶轉運漏斗防堵裝置和安全繩等皮帶事故停車裝置。
10.1所有產塵設備和塵源點,必須嚴格密閉,并設除塵系統。作業場所粉塵和有害物質的濃度,應符合TJ8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
10.2除塵設施的開停,宜與工藝設備聯鎖;收集的粉塵應采用密閉運輸方式,避免二次揚塵。
10.3對散發有害物質的設備,應嚴加密閉。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不得超過表6的規定。
10.4生產氯化球團產生的煙氣,應良好密閉,集中處理。
10.5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噪聲,必須符合《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試行草案)的規定。
10.6對風機等噪音較大的設備,應從聲源加以根治,并設備消音裝置。
10.7使用放射同位素,應遵守標準《輻射防護規定》。
10.8使用放射裝置的部位或處所,周圍必須劃定,并設置放射危險標志。
10.9使用放射同位素的單位,必須建和健全放射同位素保管,領用和消耗登記制度。放射同位素應存放在專用的安全貯藏處所。
10.10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大容許接受劑量為00.5SV每年。受照射范圍接近年大容許劑量當量水平者,每年體檢一次,低于3/10者,每二三年體檢一次,因特殊情況,一次外照射超過年容許劑量當量或一次進入體內的放射核素超過一年容許攝入量的一半者,應及時進行體檢并作必要的處理。
11.1各燒結球團廠應根據本規程制定本廠的實施細則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2本規程如有與有關法令、條例相抵觸之處應按規定執行。